5月8日,在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研发基地,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鹏龙”)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签署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 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北汽集团总经理张夕勇、北汽集团副总经理蒋自力、北汽鹏龙总经理刘智丰、格林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以及相关领导、嘉宾和媒体朋友们共同出席了签约活动。
(北汽鹏龙-格林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 迫在眉睫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三连冠举世瞩目,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果处置不当,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循环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北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夕勇讲话)
2018年2月,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办法》鼓励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等,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办法》公布后,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北汽鹏龙在工信部和北京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支持下,项目计划已经列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将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开展项目试点。
(格林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许开华讲话)
强强合作落实绿色发展 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北汽鹏龙是北汽集团旗下汽车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平台,是北汽集团汽车主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汽集团的核心骨干企业之一。是北汽集团在“集团化2.0”时代实现由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和创新型企业转型的主力军。北汽鹏龙目前业务涵盖汽车销售与服务、平行进口、汽车配件、汽车物流、汽车租赁和出租车、二手车及拍卖、大宗物资采购、广告传媒、汽车循环经济、汽车定制改装、保险专业代理等。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营业收入在北汽集团占比7%,是北汽集团的骨干企业之一,为梅赛德斯-奔驰重要的中国经销商战略合作伙伴。连续多年荣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企业品牌最具影响力奖”、“社会责任公益奖”,多次荣获中国汽车报颁发的“全国十佳营销集团”称号,在2016-2017年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百强经销商排行中名列前15强。是中国汽车制造集团下属服务贸易企业中产业链最完整、业务规模领先的企业。
(北汽鹏龙总经理刘智丰讲话)
“十三五“期间,面对不断加剧的汽车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局势,北汽鹏龙确定了“集成化”发展战略,将面向市场持续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业务模式,逐步发展成为具备强大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车·人生态集成服务商。
此次签约的另一个“主角”格林美也大有来头。据了解,格林美自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成立,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开采“城市矿山”、废物循环、再生资源第一股,是“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理念的首创者和践行者,是中国循环经济的领军企业,拥有废物循环利用的世界领先技术和产业,是中国电子废弃物、动力电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以及动力电池原料循环再造的领军企业,构建了涉足十省市的十六大循环产业园区和庞大的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废料回收体系,被国家授予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称号,作为中国循环经济企业代表,荣获了2018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全球循环经济跨国公司奖亚军。
(北汽鹏龙-格林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北汽鹏龙和格林美均为各自领域内的领军企业,一致认为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体系及新能源汽车后服务等业务上开展强强合作,是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国家对汽车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要求的良好体现,通过双方的合作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在政府主管部门支持下,必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